作为深圳更大城市更新项目,绿景白石洲曾以其核心地段、宏大规划和名校配套的承诺,吸引了众多购房者的目光。然而,购买了项目一期住宅的业主本应在2026年1月15日迎来收楼的喜悦,如今却变成了一场遥遥无期的等待。近日,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该项目不仅面临延期交付,其承诺的品质与配套也尚未兑现。
1月2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实地前往绿景白石洲一期项目现场探访,可以看到现场仍有不少工人正在作业,建筑主体已经完工,但室内装修和园林绿化等部分仍待完善。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项目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绿景白石洲为南山区重大城市更新项目,因项目体量大等特殊性,购房合同明确标注有1个月宽限期,2月14日前交付均不视为违约,该条款已在网签合同中白纸黑字载明,业主均已签字确认。
项目负责人同时指出,项目预计2月3日将正式发放入伙通知书,2月4日业主即可办理收楼手续,目前现场施工人员约3300人,含开荒保洁人员150余人,正全力冲刺交付。
业主投诉
合同约定交付期已过,新房大门依旧紧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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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约定的是1月15日,到现在(1月20日)都还没有交付。”业主代表吴先生(化名)在项目现场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说。他指着眼前仍在施工的楼栋,“你看它里面内部的装修也没完成,一步一步推到现在。”
根据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一期住宅的交付日期明确为2026年1月15日。然而,截至记者采访时,业主们不仅没有收到正式的入伙通知书,甚至连一个确切的交付时间表也未能得到。“开发商说2月3日才给我们发入伙通知书,但这只是通知,不代表就能交房。”吴先生对此表示极度不信任。
据吴先生透露,截至2026年1月15日,开发商既没有向业主交付房屋,也没有提供证据表明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备案证明文件,仅在1月9日向业主发送了一份无明确入伙时间的“温馨告知”,提及将于2月3日重新寄送《入伙通知书》,但未出具正式的延期交付声明或公告。
但比延期交付更让业主们揪心的,是开发商在销售时“信誓旦旦”的配套承诺,尤其是名校学区。
“我们大量的业主,都是冲着这个学校才来买的。”吴先生激动地说。据他介绍,绿景白石洲璟庭项目的开发商在销售宣传资料中,明确载明“优质教育家门口即上南山外国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预计2026年9月即可就读”等内容,该宣传资料通过折页、海报等多种形式向不特定购房人进行推广。
但根据最新信息,该学校地块截至目前仍未开工,且消息显示学校将于2027年开工、2029年竣工。“学校的土地都还没拆迁完,连动工的迹象都没有,这真的是无法接受。”吴先生说。
除了交付时间和核心配套,项目的工程品质问题也引发了业主的普遍担忧。其中,争议更大的便是地下车库的装修标准。
“部分业主去参观的时候,发现地库连地坪漆都没有。”吴先生表示,项目的部分公区品质并不符合业主对千万豪宅小区的预期,在业主们数月的据理力争下,开发商最终盖章发布了一版地库效果图。“但现在给出来的成果,仍没有达到我们的期望”在业主看来,开发商在工期紧张的压力下,存在偷工减料的嫌疑。
记者实探
74层住宅主体已完工,现场正在赶工
据了解,绿景白石洲项目是深圳南山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也是深南大道沿线的标志性大体量综合体项目。
一期作为项目首发组团,核心定位为城市核心区高端居住与商业聚合体,主要包含“璟庭”住宅、“璟公馆”公寓及部分商业配套,其中一期璟庭共计预售1257套住宅房源,楼栋更高达74层,是深圳超高层住宅的标志性项目,也是国内目前在建更高的住宅项目之一。
此前项目于2023年9月取证,住宅产品备案均价达11.35万元/㎡,备案总价区间在1012万元-5284万元之间。南都湾财社记者在深圳房地产信息平台查询到,项目当前已备案房源为800余套,仅为预售房源的六成左右。
1月2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在绿景白石洲一期项目现场看到,项目主体建筑虽已封顶,外立面也已完成,但现场仍是一片繁忙的工地景象。
围绕小区周边的地面尚未铺平,绿化带黄土 *** ,各种建筑材料随处堆放,数名工人正在进行室内和公共区域的作业。项目入口处被围挡封锁,显然距离业主们期待的“回家”还有不小的差距。
此外,南都湾财社记者在现场看到,规划中学校所在的区域和二期,仍有部分未拆迁的建筑矗立,与一期工地形成了鲜明对比。“二期配套本来约定和一期是一起交付的,现在根本就没开始建。”吴先生表示,这让“2026年9月入学”的承诺几乎成了一个无法实现的谎言。
延期交付也给业主们带来不少的困扰。“之一点就是实打实的经济损失,我们大量业主还在外面租房住,延期一个月,就多一个月的租房成本。”据吴先生估算,按周边同等地段的租金水平,一套三房户型的月租金可达15000元,这笔损失直接从业主的口袋里流走。
比金钱损失更让业主们焦虑的,是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也是最广泛的痛点。“很多孩子已经到了适龄年龄,马上就要报名了。”吴先生进一步解释了问题的严重性,“在深圳,学位申请至少要提前一年准备,积分非常关键。如果这里上不了,再去别的地方找房子、转户口已经来不及了。学区内的积分和学区外的积分是两码事,这完全是拿我们孩子的前程开玩笑。”
开发商回应
交付仍在合同宽限期内,不构成违约
针对业主关切的延期交付、项目停工及品质争议等相关问题,绿景白石洲一期项目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逐一回应,明确表示项目交付仍处于合同约定宽限期内,不构成违约,目前正全力冲刺交付节点。
据该负责人介绍,绿景白石洲一期是南山区重大城市更新项目,购房网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两个交付时间节点:一是原定1月15日的约定交付日,二是基于项目体量大等特殊性设置的1个月宽限期,在2月14日前完成交付均不视为违约。相关条款均已在网签合同中明确标注,且由全体业主签字确认,具备法律效力。
针对业主提出的项目曾“停工”的质疑,该负责人作出澄清。他表示,此前项目仅因材料进场延迟,导致室内装修环节进度阶段性放缓,而地下室机电、园林配套等隐蔽工程始终在同步推进,不存在停工事实。
在工程进度方面,该负责人透露,项目将于1月最后一周完成验收,2月3日将正式向业主发放入伙通知书,2月4日起业主即可办理收楼手续。目前项目施工现场集结了约3300名施工人员,其中包含150余名开荒保洁人员,正全力推进收尾工作。
记者走访当天看到现场不少工人正在作业。
对于业主聚焦的品质争议,该负责人强调,项目当前仍处于施工阶段,过程中的现场状态并不能反映最终交付品质,建议待正式交付后再进行客观评判。
其中备受关注的车库争议,该负责人表示,车库升级本就是开发商在合同外额外投入的提升项,并非合同约定交付标准。“早在去年4至5月,我们就已根据业主诉求,与业主协商确定了车库提升方案。”他提到,针对部分业主对当前施工效果的异议,开发商已对接专业业主代表,正在重新评估车库改造方案,后续将根据业主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
此外,针对业主关注的前期宣传学校配套推进问题,该负责人回应称,早期规划中学校确由开发商代建,后因 *** 财政规划调整,改由 *** 主导建设。2025年,项目已完成相关地块移交,同年10月底 *** 确定了学校建设总包单位,目前学校建设工作由教育局、公务署全权负责,与开发商无直接关联。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自2024年年中起,开发商已全面停止所有关于学校配套的对外宣传,且所有出街宣传材料均经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不存在违规宣传情形。
住建局回应
已成立工作专班,力争1月底完成竣备
针对业主近期关切,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已于近日通过短信向投诉业主作出正式回应。根据短信内容,目前多项关键举措正加速落地,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一是为促进信息沟通,南山区成立了工作专班,加强对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监管;并成立微信沟通联系群,邀请多名业主代表进群,便于一众业主了解情况、反馈意见,并由绿景公司定期在群里公布人员配置等施工情况。
二是现场施工进度方面,目前璟庭项目在场总人数已超过2300人;还在持续加人,工作面全面打开,目前已安排专人驻点,现场跟踪督导;
三是已协调规划、燃气、电力、水务等部门提前验收指导工作。目前现场已加快施工,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力争1月底完成竣备。
律师解读
未达逾期交房认定标准,但宣传承诺或涉违约
关于开发商在2026年1月15日未交付房屋是否构成违约交付的问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争锋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单纯以2026年1月15日未交付为由主张开发商违约,可能因宽限期条款的存在而难以获得支持。开发商是否构成逾期交付违约,应以2026年2月14日为最终判断节点。
但他同时表明,若宽限期届满(即2026年2月14日)后,开发商仍未能交付符合法定及约定条件的房屋,则将明确构成逾期交付。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业主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甚至可能享有合同解除权。
关于开发商就学校就读时间的承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问题,周争锋律师表示,开发商关于“2026年9月即可就读”的承诺,具备被认定为具体明确要约并构成合同内容的极大可能性。该承诺与实际进展严重不符,开发商涉嫌构成违约。该行为同时可能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商业广告和宣传一般属于要约邀请。但《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三条作出了特别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他进一步解释道,本案中,“南山外国语学校”“九年一贯制”“预计2026年9月即可就读”等表述,对于学校名称、性质、投入使用时间作出了具体、明确的允诺。对于众多为子女教育而购房的业主而言,该教育配套承诺显然对其决定订立合同及接受房屋价格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该宣传内容极有可能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要约,从而成为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对开发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周争锋律师指出,业主可就此事由,依法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赔偿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子女另行择校产生的额外费用等),在符合条件时亦可主张解除合同。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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